安徽碳致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120万吨DMF废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安徽碳致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120万吨DMF废水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碳致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安徽碳致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0万元建设安徽碳致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120万吨DMF废水项目,项目选址位于萧县经济开发区永康路八区,占地面积100亩,建设萧县合成革产业园DMF废液集中回收系统,年回收、处理120万吨DMF废水。项目代码2112-341322-04-01-467612。
建设地点:萧县经济开发区永康路八区。
二、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DMF,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SO2和NOx、颗粒物、二噁英)。
(2)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来自生产车间的通风设备、生产设备
(3)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危险废物(废水过滤渣的危废、精馏塔釜残渣的危废、废活性炭)。
三、本项目采取的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生产过程产生的DMF,锅炉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SO2和NOx、颗粒物、二噁英),污水处理产生的废气(硫化氢、氨、臭气)。本项目DMF采用内浮顶罐+氮封,高效密封处理,减少98%小呼吸损耗,处理后经84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2.78t/a,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建企业(GB1902-2008)。本项焚烧烟气经SNCR脱硝+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湿法脱酸+布袋除尘处理后经过45m 高排气筒排放,SO2排放量为6.93t/a,排放浓度135 mg/m3;NOx排放量为15.84t/a,排放浓度80mg/m3,颗粒物排放量为1.98t/a,排放浓度为10mg/m3。二噁英排放量为0.0198TEQg,排放浓度0.1TEQng/m3。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蒸馏残渣焚烧废气排放限值。本项目生物质锅炉废气中,SO2采用双碱法处理,处理效率为85%,排放量为21.24t/a,排放浓度18.3 mg/m3;NOx采用炉内SNCR+炉外SCR处理,处理效率为75%,排放量为42.84t/a,排放浓度36.6mg/m3,颗粒物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处理效率为75%,排放量为19.84t/a,排放浓度为8.1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2)废水:本项目建成运营后生产废水及厂区受污染的初期雨水排入合成革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合成革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再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至达标。由于本项目水量很少,且能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很小。
(3)固体废物: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保证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可避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来自生产车间的通风设备、生产设备,拟采用减震、厂界围墙隔声等方式降低噪声源强,减少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降噪后噪声源强约为60~70dB(A)。从表5.5-2的预测结果表明,项目生产设备在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改建项目贡献值与背景值叠加后,项目厂界噪声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且项目位于工业区内,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项目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措施后,可确保运营期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地下水和土壤保护
项目现状已对废水收集池池底及四周采用钢筋混凝土硬化及防渗工艺;污水管道采用高强度PVC管材;危废间设渗滤液收集池,地面及收集池均采用防渗混凝土建设;储罐区、储罐基础采用水泥硬化,可有效防止项目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本项目已经投产多年,根据项目厂区地下水环境调查结果,项目厂区2个监测点位的各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厂区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表明项目对地下水污染源头和末端均进行了较好的控制,有效控制了可能污染地下水的途径。通过对地下水防治措施的整改提升,项目将进一步降低地下水污染的潜在风险,因此项目现状对地下水的实际环境影响不大。
土壤预测结果表明,项目运行期第1年、第5年、第10年、第15年、第20年土壤中NMHC的环境影响预测增加值分别为8.62mg/kg、43.12mg/kg、86.25mg/kg、129.38mg/kg、172.5mg/kg;DMF的环境影响预测增加值分别8.05mg/kg、40.25mg/kg、80.5mg/kg、120.75mg/kg、161mg/kg,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甲苯(1200mg/kg)、石油烃(45001200mg/kg),预测增加量较小。因此,项目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6)环境风险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风险事故影响范围主要为厂区员工及项目厂区周边企业,各关心点危险物质最大浓度均未达到毒性终点浓度-1和毒性终点浓度-2,关心点处人员在无防护措施条件下不会对生命造成威胁,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应的政策和地方的发展规划,项目选址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要求,选址恰当,布局合理;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以保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项目在经济损益方面有着正面影响,公众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多数持支持态度。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建议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
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为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工业、企业等,调查的对象主要是项目所在区域的居民等。
2、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实施、选址的意见;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对项目造成的不利影响的接受程度;对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建议;对项目建设有何建议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碳致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总 联系电话:13328770098
通讯地址:萧县经济开发区永康路八区
评价机构: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7-3920476
电子邮箱:458679192@qq.com
通讯地址:宿州市金皖地产金年华大厦7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请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意见公示
该环评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公示如下: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AIvbXfsHb-7ueGeb7iQBw?pwd=s9s0 提取码:s9s0
2、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0qEvzcJ5MJ7EyHd-3dsEw?pwd=95u4 提取码:95u4
3、可至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地址:宿州市金皖地产金年华大厦7层。
提交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和途径:
1、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调查表发送至邮箱:458679192@qq.com;
2、填表公众自行打印,寄至:萧县经济开发区永康路八区安徽碳致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二、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
三、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环评单位:联系人:王工,电话:0557-3920476 ;建设单位:联系人:林总 电话:13328770098
四、公众在本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安徽碳致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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